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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食堂2025~2026年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投标 作者: luckypet 2024-10-30 16:54:03 阅读: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相关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九江钢铁食堂2025~2026年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招标。

  (二)相关要求:

  1.确保有害生物防治按相关要求进行,且不得影响招标单位的正常营业。

  2.现场服务时,要遵守招标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操作。

  3.协助招标单位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确保使用药物对人体无害,因投标单位使用的药物造成对人体的 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确保招标单位的水源、食物不受投标单位提供的药物污染。

  5、食堂区域内无鼠洞、鼠粪、鼠咬等鼠迹,食堂区域内无蟑螂粪便等痕迹,食堂区域内无白蚁及蚂蚁活动痕迹。

  (三)招标数量:

服务名称

食堂总面积
(平方米)

报价
类型

月份数
(个)

九江钢铁食堂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3159

每月

24

(说明:1.九江钢铁食堂包含一食堂(2层)、二食堂(2层)、三食堂(2层)共计三个食堂。2.每月安排专业人员对每个食堂上门服务各2次,并做好记录。3.灭杀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临时应急服务承诺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四)合同期限:两年。

  (五)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11月下旬(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30。

  (七)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资质要求

  (一)要有独立营业执照。

  (二)公司成立须超过5年。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能力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或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载明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不需要提供},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00元、招标服务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保留至千位数),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结算方式

  按季度结算,即结算季度结束时双方核对全季度服务次数,核对无误后,中标单位开具普通发票,招标单位收到发票经财务结算入账后以现款方式全额支付服务费。

  六、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编:332500。

  (三)联系人:汪先生18870210059;管女士18870210135。

  (四)电话:0792-6327773;传真:0792-6327955。

  (五)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0792-6327149;电子邮箱地址:jgjianshenbu@126.com。

  (六)附件:《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室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等。

  三、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

  四、不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索贿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积极向贵方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地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六、若我方聘有贵方退休、离职等相关人员(包括未聘但实际授权办理业务的),未经贵方审批同意,上述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贵方场所。

  七、不发生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贵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违反商业道德行为。

  八、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行为。

  九、本承诺书所指的礼品、礼金等,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例如烟、酒等),以及由我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十、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六)提供失效、变质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危险产品;

  (八)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我方的合作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拉黑);涉嫌违法犯罪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一)我方若违反第一条至第八条承诺中的任一条,我方自愿承担3万元至30万元的违约金。

  (二)我方若向贵方行贿或违反第十条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按1元/吨(件)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额的10%至30%承担违约金。

  (三)本条违约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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