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白沙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公告中
江津区白沙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5021710835893)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对江津区白沙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90000 元)
包1
包合计:9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服务
需求描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以综合防治、群防结合,加强环境防制,环境治理为主,物理防制、化学防治为辅原则,完善相关设施,清除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扎实做好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通过持续有效控制,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控制水平。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在江津区白沙镇建成区的公共外环境面积进行病媒生物专业防制。主要包括:
1.公共区域∶建成区大、小市政道路、背街小巷、空坪隙地、绿化带(坪)、公园、空地、广场、溪河两岸、街道、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车站、垃圾站(点)、公共厕所、水体、农贸市场、机关单位(不包含学校及医院)病媒生物防制与毒饵站(盒)安装。
2.建成区场镇内的七小店(不包括大型宾馆、酒店、饭店、食品加工厂等)病媒生物防制与毒饵站(盒)安装。
3.对政府和行政服务中心的食堂开展消杀,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
4.如遇突发疫情,该公司需无条件开展消杀工作,消杀费用由双方临时协商。
(三)防制标准
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及以上标准要求
(1)灭鼠:室内鼠密度控制水平:鼠迹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外环境鼠密度控制水平: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5。
(2)灭蝇: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等于3只/间;室外蝇类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3)灭蚊: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水平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控制水平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外环境蚊虫密度控制水平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
(4)蜚蠊密度控制水平C级:成若虫侵害率:蜚蠊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卵鞘查获率:蜚蠊卵鞘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阳性间(处)卵鞘数小于或等于8只;蟑迹查获率: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7%。
2、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
(四)药物及施药要求
1.灭鼠药及其它防制设施设备、消杀药剂、毒饵盒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杜绝使用来源不明无“三证”或质量不稳定的卫生杀虫剂,确保灭效和人畜等各项安全,符合绿色环保的有关要求。
3.鼠、蚊、蝇、蟑螂药品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细见下表: 用途 药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灭鼠 0.005% 1.有效成份含量:≥0.005%。
2.剂型:饵剂。
3.诱饵(载体):稻谷、玉米、小麦及其它赋形剂。
4.提供药品三证及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
5.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 灭蟑螂 2.5%吡虫啉 1.有效成分含量:≥2.5%吡虫啉
2.剂型:饵剂。
3.提供药品三证及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
4.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 灭蚊灭蝇 10%氟氯氰菊酯 1.有效成份含量:≥10%氟氯氰菊酯。
2.剂型:水乳剂。
3.提供药品三证及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
4.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 灭蚊灭蝇 15%氯氰﹒残杀威 1.有效成份含量:≥5%氯氰菊酯、≥10%残杀威。
2.剂型:乳油。
3.提供药品三证及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
4.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 要求:根据国家对农药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及来源合法的卫生杀虫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0.005%(毒饵);≥2.5%吡虫啉(饵剂);≥10%氟氯氰菊酯(水乳剂);≥5%氯氰菊酯、≥10%残杀威(乳油)的有效“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生产厂家出具的药物质量保证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人员要求
响应供应商提供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人员名单,专业服务人员须持“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服务成果要求
1.供应商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区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其中7月、8月、9月、10月每月2次,其余月份每月1次。
2.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四害灭杀情况进行检查。
3.每季度进行四害密度监测,监测结果每季度上报采购人。
4.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日常监督,对成交供应商出勤情况、药品使用和消杀区域等进行日常监督考核,成交供应商每次出勤及杀灭效果必需由社区工作人员签字后报采购人,作为成交供应商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
5.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并保持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按规范在服务区域设置灭鼠毒铒站和灭蝇设施;
2.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本底调查、鼠洞封堵、孳生地处理;
3.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技术档案(包括实施方案、本底情况调查报告、监测记录、派工记录单等),上述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后交采购人一份。
4.以采购文件为准。
展开 ¥90000 1(年) ¥9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2-20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2-20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汪军
联系座机: 023-00000000
在线咨询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江津区白沙镇病媒生物防制招标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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